混合家庭的遗产规划,如何照顾配偶,同时保护您的子女
再婚在本名单中的每个国家都造成最多的遗产诉讼。出问题的两种方式,能够成立的结构,完全绕过遗嘱的资产,以及对话。
仅供一般信息,不构成建议。
要点
两个典型失败,把一切留给新配偶,而对方后来又把全部留给自己的子女,或者把一切留给子女,让配偶依据家庭供养法律提起诉讼。这两种情况都可通过信托避免,信托让配偶使用财产,让子女取得资本。
联名账户、共同持有的住房、养老金和退休金指定以及人寿保险,都会在遗嘱之外转移。在混合家庭中,它们通常就是计划失灵的地方。
这里的每个国家都允许配偶或子女对让他们受损的遗嘱提出主张,澳大利亚各州都有家庭供养制度,英格兰和威尔士适用1975年《遗产(家庭和受养人供养)法》,美国大多数州适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选择份额,加拿大各省有受养人救济,以色列允许从遗产中支付生活费,欧盟大多数国家和巴西实行强制继承。
两个典型失败
一名男子在六十岁时再婚。他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新妻子,相信她会照顾他的两个成年子女。她比他多活二十年,又再婚,她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她自己的子女。他的子女什么也没有继承,也无能为力,因为承诺不是信托。或者,他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子女。他结婚十五年的妻子为了搬进他的家而放弃了自己的住房,却只能提出索赔,找律师,并且终其一生都对继子女心怀怨怼,而英格兰和澳大利亚法院通常会判给她继续居住在房屋中的权利,外加一笔资本款项。这两种结果都很常见,原因都在于把遗产当作必须一次性给某一方的一大块财产。
结构比较
结构 | 作用 | 适用地区 |
|---|---|---|
终身利益,终身地产信托 | 配偶在生前享有住房使用权和收入权,去世后资本转给子女,受托人可被赋予为配偶护理预支资本的权力 | 英国,作为身故后即得利益信托,在遗产税上按配偶的财产处理,因此适用配偶免税额,澳大利亚,加拿大,即配偶信托,可保留滚存待遇,新加坡,标准方案 |
QTIP信托 | 美国版本,可享受婚姻扣除,配偶必须终身取得全部收入,余项转给第一位配偶选择的子女,且不能改向他人 | 美国,第二次婚姻规划在免税额以上的主力工具 |
遗嘱信托裁量信托 | 受托人以酌情权在配偶与子女之间管理遗产,灵活且税务效率较高,适用于澳大利亚,但需要整个家庭信任的受托人,以及一份列明主张顺位的意愿书 | 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 |
相互遗嘱 | 双方配偶同意,生存者不能更改的遗嘱,衡平法上可执行,但较为僵硬,当生存者的情况改变时常引发争议 | 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在美国很少使用,那里通过订立遗嘱合同即可达到目的 |
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婚前协议,婚后协议 | 规定每位配偶在离婚时取得什么,并可限制死亡时的主张,必须符合形式要求,双方都要有独立法律意见,充分披露,且不得有胁迫 | 澳大利亚,依据《家庭法》的有约束力财务协议,在某些州经法院批准后,也可以排除家庭供养主张,英国,自Radmacher v Granatino以来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美国,在大多数州依据《统一婚前协议法》具有约束力,加拿大,具有约束力,但要接受公平性审查 |
用益权 | 民法上的终身利益权, 配偶使用并取得收益, 继承人拥有裸所有权, 配偶去世时两者合并 | 法国, 配偶法定选择对全部遗产享有用益权, 西班牙, 配偶对 mejora 三分之一享有用益权, 德国, Nießbrauch, 巴西 |
居住权 | 一种更窄的权利, 可终身或在一定期间内居住于住宅, 但不能取得其他资产的收益 | 各地都有, 常与人寿保险或遗赠一起使用, 以向配偶提供收入 |
绕过遗嘱的资产
以共同共有持有的房屋会自动转给存活者, 不论遗嘱怎么说, 以按份共有持有才使每位配偶都能把自己的份额留给自己的子女, 在大多数国家, 终止共同共有只需一页通知。养老金和退休金身故给付归向提名人所指定的人或受托人所决定的人, 而旧的, 指向第一任配偶的提名是最常见的意外情况, 在澳大利亚, 配偶和前婚所生子女都属于可主张权益的受扶养人, 如果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提名, 基金受托人会在他们之间作出决定。人寿保险向指定受益人支付。联名银行账户通过生存者取得权转移。美国受 ERISA 约束的退休账户, 除非配偶书面放弃, 否则无论指定如何, 都会转给现任配偶。对于重组家庭, 计划的好坏只取决于这些资产的清单以及每项资产最后一次核对的日期。
婚前和婚后协议
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订立的协议, 可以约定每位配偶保留什么, 幸存配偶可以主张什么, 这也是把安排写清楚的诚实方式, 由双方签署, 在双方状况良好时取得独立法律意见。它不能取代遗嘱和信托, 但可以阻止原本会推翻它们的主张。在澳大利亚, 具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可以处理死亡和分居问题, 在美国, 婚前协议可以放弃择优份额以及 ERISA 下的配偶权利, 但 ERISA 放弃必须在结婚后签署, 在英格兰, 婚前协议是《继承法》主张中的一个因素, 如果双方都获得了建议, 其效力就很强。
房子, 具体而言
房子是重组家庭最容易争执的地方, 因为配偶住在那里, 子女把那里看作自己的财产。解决办法是, 配偶享有终身居住权, 或直到再婚或同居, 受托人可出售并购买更小的住房, 遗嘱中可在配偶和信托之间分配房屋费用, 即市政税, 保险和维修, 并由父母告诉子女, 这所房子是继母终身的家, 之后归他们。"直到再婚"的居住权很常见, 也很残酷, "终身"并附带缩小住房的权力更体贴, 诉讼也更少。
谈论这件事
真正有效的计划, 是双方都从制定该计划的人那里听过的计划。妻子如果已由丈夫告诉, 房子终身归她, 之后归他的子女, 以及原因, 她就不会起诉他的子女。子女如果听过父亲说, 他会先照顾妻子, 以后再照顾他们, 就不会怨恨她。文件决定结果, 只有沟通才能消除怨气, 而沟通正是大多数人跳过的部分。
常见问题
我可以把一切都留给配偶, 并信任他们会照顾我的子女吗?+
你可以, 而这也是前婚子女最终一无所有的最常见方式。终身利益信托或 QTIP 信托, 使配偶终身使用, 子女在其后取得本金。
我的配偶可以对我的遗嘱提出异议吗?+
在所列每个国家, 如果配偶没有得到足够供养, 都可以主张, 具体形式取决于所在地, 包括家庭供养, 《继承法》救济, 择优份额, 受扶养人救济, 赡养或强制继承。
婚前协议是否涵盖我去世时会发生什么?+
可以, 如果起草时就明确写入, 许多协议只处理离婚。请律师明确写入死亡事项, 在美国还应在婚后加入 ERISA 放弃。
如果我们共同拥有房子, 会发生什么?+
如果是共同共有, 不论遗嘱怎么说, 房子都会直接转给存活者。如果你们都希望各自的份额留给自己的子女, 就把共同共有分割为按份共有。
继子女有权获得任何财产吗?+
在大多数国家,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 他们没有权利, 如果遗嘱没有点名, 也没有权利。经济上依赖的继子女有时可以主张权益, 否则他们只能继承遗嘱给予的部分。
